9月18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启动。现场,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对外发布,2020年11月1日零时云南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全面展开。
人口普查意义重大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将实现的重要历史节点,人口发展进入重要转折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对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此次人口普查,可获得全面准确的人口增长情况、劳动年龄人口、流动人口、老年人口、出生死亡人口以及人口受教育程度、居住状况等信息,它将有利于服务党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有效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有利于全面查清全省人口的最新情况、科学把握人口变化趋势性特征;有利于充分发挥人口因素在投资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城乡区域布局、可持续发展等重大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治理理念,不断健全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有利于推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科学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最重要的资源和支撑。
人口普查不漏一户 不重一人
据了解,此次人口普查旨在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其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中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
笔者注意到,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此次人口普查增加填报公民身份证号码;普查登记方式增加了普查对象自主填报;数据采集手段由以往普查使用纸质报表改为使用PAD或个人智能手机登记,登记完成后实时直接上报数据。为确保数据质量,云南省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全过程、全方位实行质量控制,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确保普查数据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全面采用电子化采集,联网实时上报数据,减少中间环节,杜绝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确保普查源头数据真实可信;通过省统计局外网曝光台、失信人员公示等渠道,对干预普查、拒绝接受普查、提供不真实普查数据的,坚决予以公开通报;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开展比对复查,根据普查数据与部门行政记录的比对结果,采取各种措施进行查遗补漏。
在笔者看来,此次人口普查值得一提的是更加注重普查户的隐私和信息安全。普查过程中,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强化了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到今天,十年间,公众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持续提升,这不仅展现了“人的全面发展”,也体现了社会精神文明的发展进步。
公民: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人口普查所需资料
人口普查意是一件盘根错节的大事情,展现基层治理精细化水平再提升的同时,也展现着一个大国治理能力的再升级。人口问题是关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问题,人口态势的发展变化影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也与个人和家庭生活息息相关。
通过人口普查,采集人口基础信息,不仅为国家“大家”,也为家庭“小家”。因此,作为普查对象的我们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情况,积极配合普查员开展调查。
对于每一位公民,在普查员入户登记前,普查对象需要准备好身份证件,提前了解外出家庭成员的现住地址等信息,等待普查员上门登记。对普通公民而言,入户调查配合与否体现着自身的诚信和法律意识问题,依照相关法律,公民有配合调查的义务。但对于政府必须让公民在普查过程中有安全感,除普查员应承诺严格保守个人信息外,对泄密人员更应重罚。(昆明信息港 记者龙泉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