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10月30日下午,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经会议表决通过:
一、任命
张永萍为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决定任免
决定免去:
周建忠的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陈国惠的昆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正平的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职务;
朱尧绯的昆明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李康平为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高宇明为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李文斌为昆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刘鲁为昆明市商务局局长。
三、任命
王玉萍为昆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文燚为昆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四、任免
任命:
刘晓媛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刘涛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蔡芸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朱欢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吕磊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张锐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颜瑶瑶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姚丹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汪雁冰、杨晓萍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起俊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华虹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五、任免
任命:
贾永强为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闫晓东为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昆明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吴蕾、杨芮、雷珺为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勇为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叶飞、杨瑞云的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建农、傅晓宁、丁义、罗旭、施浩、钱正驹、高晨曦的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曲靖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决定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阮虹、杜健二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0年10月29日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阮虹同志申请辞去曲靖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杜健同志申请辞去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经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阮虹同志辞去曲靖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杜健同志辞去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接受杜健同志辞去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后,报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10月29日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曲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
一、免去:
赵华江的曲靖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林的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二、任命:
海桂洪为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与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主任;
朱树平为曲靖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阮虹为曲靖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正处级);
赵华江为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李平江为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0年10月29日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市长李石松的提请:
决定任命余志柏为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0年10月29日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学红的提请:
免去唐敬东的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赵俊的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志刚的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桂兰的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0年10月29日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卫国的提请:
免去王桂生的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文山州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决定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0年10月28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贺勇的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0年10月28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马天梅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韦保明的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职务。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0年10月28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苏荣的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0年10月28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王云的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曾志萍的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国淑的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义奇的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李继文的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唐丽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一庭庭长,免去其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吴会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任命曾杰伟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何文丽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任命张凌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0年10月28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黄崇铭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韦东的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黄汉祥的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昭通市人民政府发布一批人事任免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刘仁华同志解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仁华 不再聘用为昭通市人民政府驻昆明招商联络处主任。
昭通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8日
昭通市人民政府
关于唐家乾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唐家乾 任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 灵 任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尧鉴 任昭通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郭亨友 任昭通市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袁 江 任昭通渔洞水库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郑成才 任昭通市财政局副局长(正处级);
朱前林 任昭通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免去昭通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周宗斌 任昭通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昭通市职业教育中心副校长职务;
刘仁华 免去昭通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主任职务;
杨 斌 免去昭通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陈必贵 免去昭通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陈树清 免去昭通渔洞水库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光华 免去昭通渔洞水库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昭通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