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中,发现1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云南省10家经营单位、4家生产企业。其中,沃尔玛(云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云南凯然商贸有限公司等公司榜上有名,并被行政处罚。
生产不合格碧螺春茶
公司被责令暂停生产
据监管部门通报,云南凯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云南安益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碧螺春茶(生产日期:2020-06-02),经检验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核查,该批不合格产品共生产100袋,共计10公斤,货值35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云南安益茶业有限公司收到检验报告后,依法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等措施,召回21袋,共计2.1公斤,其余产品通过网络及店铺销售给消费者或已食用完毕,故无法完全召回。
云南安益茶业有限公司生产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责令当事人:1.暂停生产,对同类原料进行送检,合格后再生产;2.主动实施召回;3.健全生产台账。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76.5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销售302枚不合格鸡蛋
当事人被罚5万元
云南宅鲜配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阿土土鸡蛋(购进日期:2019年9月19日),经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阿土土鸡蛋为云南宅鲜配商贸有限公司销售,销售价为20元/公斤,从嵩明杨林阿土猪猪休闲餐厅以641.75元购进302枚。由于产品是在流通环节销售,已全部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无法召回。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非法所得金额95.75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沃尔玛两个分店
销售不合格产品被罚款
沃尔玛(云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曲靖子午路分店销售的、标称云南金福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丝牛肉(香辣味)(生产日期:2019-08-06),经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管局核查,当事人共计购进货物45袋,货值552.6元,已销售37袋,除抽检的16袋外,其余的已销售到消费者手中,无法召回。剩余8袋样品未销售,已全部下架封存。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1.没收不合格预包装食品;2.处以2.5万元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244.94元的处罚决定。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及时向云南金福牛食品有限公司送达,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当事人共计生产该批次产品225袋,货值1912.5元。已销售204袋,召回21袋,下架封存21袋。经查,云南金福牛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06元并处罚款1万元整的处罚决定。
此外,沃尔玛(云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昆明万宏路分店的活黑鱼(购进日期:2019-09-19),经检验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介绍,沃尔玛(云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昆明万宏路分店购进活黑鱼数量5.2公斤,货值152.88元,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接到检验报告后,进行召回,但因是即食农产品,无法召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2.67元,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记者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