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狗伤人事件频发,而很多都是缘起于“遛狗不栓绳”。
▲视频
11月25日,昆明某小区市民周女士爆料称,小区内一男子遛狗不栓绳,十几天前差点撞倒家里老人。
当时已经提醒过,该男子仍旧未栓绳,再次上前提醒反被推搡辱骂,随即周女士录视频并报警处理。
警方称第一次警告,若男子再犯会没收其犬只。事件在微博上发布后,引来网友热议,有网友评论“养狗不如狗”。
也有的网友说“养狗人的形象被败坏了!”
还有的网友认为“这种人不配当主人!”
一些网友觉得应该直接“没收并处罚!”
养狗引发纠纷!上海一在校大学生涉嫌打死邻居
如今,一些家庭会饲养狗狗排遣寂寞、增添生活乐趣,但如果养狗不拴绳、随地便溺、惊扰居民,那就让人生厌。
2018年8月23日深夜,上海青浦一小区内发生悲剧,一名大学生饲养的狗惊吓到了另外一名女生,女生父亲在与大学生争执时,遭对方殴打,结果不幸死亡。
许多居民对悲剧的发生唏嘘不已,也有些居民认为,养狗应该体现出文明素养,不能肆意妄为影响他人。
昆明遛狗时狗咬伤人引发邻里官司!
今年57岁的余大爹家住昆明某小区,他养了一只雪橇。而养了一条烈性犬的罗先生和余大爹是邻居,也经常下楼遛狗。余大爹说,一天晚上9点多,他牵着雪橇到楼下小花园遛弯,小花园在高处,他刚走到台阶顶端,罗先生的狗扑上来,两只狗撕咬起来,他一脚踩空从台阶上摔下去。
事后,余大爹被送往医院,经鉴定,这次摔伤导致余大爹十级伤残,伤情为轻伤二级。
昆明:遛狗不拴绳罚500元,不铲屎罚200元!
2019年9月3日,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市养犬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昆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称昆明已进入犬只严管阶段。方案对养犬人作出了有关注意事项提醒。
遛狗不清理狗粪 最高罚200元
重点区域内,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必须对犬束犬链,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约束好犬只,主动避让他人;同时,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
其中:个人饲养的犬只在养犬人住所内饲养,单位饲养的烈性犬由专人负责管理,实行圈养或拴养;携犬外出,为犬只束好犬链,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约束好犬只,主动避让他人;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需征得驾驶人同意,并为犬只戴好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笼;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携犬外出,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违反此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逾期不办电子犬证 没收犬只
重点区域内的养犬人,应当及时通过“昆明市养犬管理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主动登记犬只相关信息后,按照就近原则到具备犬只疫苗注射资质的动物医院(诊所)注射疫苗,经审核相关资料后办理养犬登记电子犬证。
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0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其犬只。
重点管理区域禁养烈性犬
在重点管理区域饲养烈性犬的单位及养犬人,应将犬迁移到一般管理区饲养或送交县(市、区)养犬管理部门。逾期不迁移或送交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其犬只。(春城晚报-开屏新闻综合沸点视频、看看新闻、一点关注、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