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于2020年12月9日至10日在昆明举行。全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强调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加快发展,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殷切希望,激励云南各族人民;新美蓝图,辉映云岭广袤大地。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要求云南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赴云南考察,要求云南不断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努力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上不断取得新进展。5年潜心贯注,5年和谐共进,5年春华秋实。在省委、省政府带领下,全省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持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的主旋律更加铿锵响亮,团结奋进的新步伐更加坚实有力。
时间是神奇的变量,见证着过去的艰辛与辉煌,也开启着未来的光荣与梦想。云南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列为“十三五”期间五大奋斗目标之一,切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顶层设计,并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始终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把发展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总钥匙,“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今天,民族团结之花在云岭大地上竞相开放,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正阔步前行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宽阔道路上。
民族团结是发展进步的基石、人民幸福的前提。对云南来说,民族团结进步始终是我们的工作主题,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始终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我们必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民族团结进步正确道路,坚持把民族团结作为生命线来守护,促进各民族长期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必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依法处理民族事务,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坚强保障。
蓝图已经绘就,使命催人奋进。“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省上下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倍加重视、倍加珍惜、倍加维护云南各族人民长期亲如一家、团结和谐的大好局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民族团结进步正确道路,把坚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党的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奋力谱写新时代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丁恒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