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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0.89万-1.24万人将享受到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红利
昆明信息港     12-29 21:32:21

12月29日下午,昆明市召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新闻发布会,就《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介绍和解读。记者获悉,按照昆明市老龄化程度测算,预计有0.89万至1.24万人将享受到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指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照料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和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筹资过程中不增加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

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首先将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纳入参保范围,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

考虑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启动之初基金支付问题,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2019年年末滚存结余中按8%的比例划拨长护保险制度运行的启动资金,主要用于长期护理保险启动初期鉴定评估、失能人员的待遇支付等费用支出。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划拨启动金适时退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在筹资过程中不增加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通过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建立个人、单位、政府三方共担的筹资机制,财政对退休人员单位缴费部分进行补助,既体现社会共济又体现政府责任,同时合理控制财政补助压力。

在职职工的长期护理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费率分别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2%;灵活就业人员长期护理保险费由个人缴纳,费率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4%;退休人员的长期护理保险费,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个人缴费部分,按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账基数的0.2%划转,财政补助部分,按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账基数的0.2%进行缴费补助,财政补助部分按照《昆明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的市县两级财政补助比例各自承担。

重度失能人员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参保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经申请通过评定为重度失能人员的,可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前已参加昆明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累计缴费未满15年的,按照本人申请待遇时长期护理保险缴费基数0.4%的费率一次性趸缴补足15年累计缴费年限。或者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后,新参保人员连续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满2年(含)以上,且在昆明地区实际缴费满15年的;缴费未满15年的,按照本人申请待遇时长期护理保险缴费基数0.4%的费率一次性趸缴补足15年累计缴费年限。

参保人因年老、疾病、伤残、严重认知障碍,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的。

失能参保人可以选择医养结合机构护理、养老机构护理、居家护理(含由定点服务机构上门服务和通过护理员培训的家属提供的护理服务)三种待遇保障方式。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主要支付基本生活照料费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费。长期护理保险与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制度相互衔接,相关护理待遇不得重复享受。

预计享受待遇人数0.89万人至1.24万人

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以2019年度云南省全口径月社会平均工资的70%,作为待遇计发基数,对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费用,基金支付水平按国家指导意见的要求控制在70%左右,月最高支付限额为2600元。

经测算,目前昆明市城镇职工参保人数177.69万人,重度失能人员约占总参保人数的5‰-7‰,预计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人数0.89万人至1.24万人,预计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出费用为2.35亿元至3.3亿元。(昆明信息港 记者昝娟娟)

编辑:谭石艳    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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