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12月31日),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经会议表决通过:
一、任免
免去张昆丽的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李莉为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和银凤为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二、决定任免
决定免去:
胡宝国的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徐毅清的昆明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潘开平的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陈静为昆明市财政局局长;
李德鸿为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三、任免
免去:
周传彪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孙建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马芸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能熊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毕建华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
四、免去
袁刚的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五、批准免去
谭虹的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傅轶迅的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贾永强的呈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育的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闫晓东的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勇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昆报头条 记者杜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