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昝娟娟 “十三五”期间,云南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依法治省统筹协调作用,全面履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责,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强法治保障。
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推动52项任务、277项措施全面落实。在全国率先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推动政府立法从“要数量”到“要质量”转变,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全国率先制定《政府立法工作规定》,助推出台115件地方性法规和73件政府规章,国家公园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地方立法已经走在全国前列,九大高原湖泊保护已实现“一湖一条例”。
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牟定县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全省2个城市、54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83个村(社区)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县级以上政府以及贫困乡镇、贫困村法律顾问已实现100%全覆盖。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办理854件行政复议案件、13件国务院裁决及监督案件、96件省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政府执行力、公信力持续提升。
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围绕“一条主干、四张网”建设模式,统筹各类对外服务窗口和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律所律师等业务系统,加快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云南法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三大平台数据和服务方式深度融合,在全国首推“法律咨询机器人”(云岭法务通),各州(市)、县(市、区)和1407个乡镇、14371个村(居)委会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全覆盖,确保群众一次申请、三台互查、多项联动。五年来,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访问累计达523万人次,240万人次通过平台进行了法律咨询并获得法律帮助,接件数量较“十二五”期间增长11倍,群众满意率达到97%,云南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从“有没有”向“好不好”提升。五年来,云南省设立基层法律服务所1121个,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2645个,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扩大至30项,12类人群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各级、各类法律援助机构案件办理量、群众接待量位居西南前列。
此外,全省建成覆盖医疗卫生、道路交通等领域的调解委员会17272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588个,调解矛盾纠纷230余万件,基本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