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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围绕“加强公共卫生疫情防控中的药品及医疗器械监管”召开对口协商会
云南日报    01-06 08:23:52

新冠肺炎疫情深刻考验了我省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的基础与效能。从疫情爆发初期医卫用品缺乏、医疗物资告急,到逐渐恢复医疗物资生产;从药品采购、流通、消费各环节问题重重,到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药品、器械安全监管,及时保障疫情防控需求,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经历了“过山车”式的起伏,也充分暴露了其中的问题与短板。

“药品采购平台不能显示库存量、药品短缺等信息,医疗机构无法准确提高采购计划或及时调整采购计划,拉长药品短缺时间。”昭通市卫健委副主任王晓芸直言。

大理白族自治州中医院院长何云长指出,药品配送企业对利润较高的药品抢着送,没有利润的药品相互推诿扯皮,变相不给医院供药,为医院救治工作埋下了诸多隐患。

药品器械市场信息不充分、不对称,生产布局不合理,监管系统各自独立……与会委员和专家们一致认为,这些问题给防疫物资、药品、器械等医疗用品的安全可靠带来了隐患。

“我们开展了应急审批为产品上市提速提质提效,及时颁发了全省首张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额温计医疗器械注册证,全省医用口罩日产能由疫情初期的不足5万只增加到了目前的1000万只。”省药监局副局长琚健表示,尽管新冠肺炎疫情的处置充分体现了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但如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全方位的医疗需求,仍任重道远。

“如何共享疫情信息并制定医疗救治应急物资的需求和储备计划,如何组织应急药品的生产、储备和调运供应,都值得思考。”昆明市儿童医院副院长张毅表示,应尽快形成更加健全完善的全链条监督保障体系,刻不容缓推动药品监督管理机制创新。为此,他建议,要建立与医药企业、医疗机构充分联动的药品供应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建立短缺药品目录和统一调度平台,同时设立应急药品供应协调工作组,建立特殊审批程序,及时组织紧急采购。

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陈志国建议,要统筹做好医疗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建设规划,做到新建和改造提升相结合,既切实保障应急救援需求,又注意避免重复建设、盲目生产。

“要打通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各个环节,切实解决制度衔接、用药目录对接、药品耗材采购等问题,使药品医疗器械采购目录及清单尽快实现资源共享。”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心内科主任温少昌建议,进一步完善药品及医疗器械购销机制。

针对医疗物资储备不足的问题,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副院长李炯明表示,应对医疗机构必须采购的超出采购平台中标的药物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对于危急重症的救治用药应建立确保供货的绿色通道,对临床合理用药给予更多支持,扩大支付范围。

针对中医药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抗击中的抢眼表现,省南药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主任赵荣华强烈呼吁,要建立使用中药材的预警系统、防控疫情常用中药材的储备制度,给予政策倾斜,大力支持中医药防控防疫产品研发,实现中医药产品技术多样化储备。

生产、消费环节打通了,流通保障体系也必须“疏通”。何云长对此建议,要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适当增加配送企业,确保药品交易及基本药物交易平台和国家平台集采品种供货不脱节。

“供货不脱节,还要配送高效合理。”王晓芸建议,要发挥短缺药品清单指导作用,结合短缺药品监测情况和市场情况,实行短缺药品补充招标、药品价格动态调整,保证药品正常供应。

而作为配送的一环,规范连锁药店药品准入及销售也很重要。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阮国伟提出,要加快各项审批、执法标准的制定和专业培训,加强市场监管标准统一化建设;对有能力承接带量采购、具备慢特病服务能力的连锁药店,扩大医保定点审批,缓解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压力。

鉴于药品及其服务的特殊性,云南冰鉴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维镖认为,应进一步建立健全药品及其服务的监管机构,实行统一管理,逐步改变多头监管的现状。他同时提出,要引导消费者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鼓励消费者对药品生产企业及经销商进行监督。(云南日报 记者张潇予)

编辑:合宇聪    责任编辑:曹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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