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昆明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昆明市2021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方案》),明确2021年昆明市新建各类充电桩7.8万枪,并要求各县(市)区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年内每个乡镇建成一座充电站,加速构建城乡一体化建设,提升新能源汽车应用水平。
《方案》提出,2021年昆明市新建各类充电桩7.8万枪,其中公共充电桩7937枪;全市高速公路主干服务区按照总功率不低于360千瓦的标准建设直流充电桩;全市所有A级景区实现公共直流快速充电设施全覆盖,其中4A级以上旅游景区自有停车场设立电动汽车专用充电区域,按不低于15%的车位比例,5A级旅游景区按不低于30%的车位比例,配建直流充电桩;新建换电站24座,具备满足昆明市巡游出租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的换电需求的能力。
《方案》将2021年度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至19个县(市)区,包括滇池度假区、空港经济区,其中,盘龙区建设任务数量最多,达18452枪、6座充换电站,其次是官渡区分别为13325枪、6座充换电站。
同时,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推进时间表、路线图,压实任务。扩大农村充电桩设施建设,确保年内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建成一座充电站,具备条件的向行政村延伸,加速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记者罗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