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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24日起换发残疾军人证等证件
昆明信息港    02-24 08:42:09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王恩国) 23日,记者从五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五华区将于8月1日前换发残疾军人证等证件。本次换发对象为五华区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预备役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以及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省民政厅批准评定残疾等级的其他人员,换发证件包括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证、因公伤残人员证等证件。

从即日起到3月15日,残疾人员可持居民身份证、旧残疾证件和个人照片到抚恤关系所在地街道(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换证,到7月20日前可交回旧残疾证,换领新残疾证件。8月1日前,新旧残疾证件均可作为有效证件正常使用,此后将正式启用新残疾证件,并停用旧残疾证件。

编辑:戴云    责任编辑:曹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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