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实习记者朱俊杰 记者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3月15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就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向德宏州人民政府、曲靖市人民政府发出行政建议书。
据悉, 2020年3月,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对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7月13日印发《关于加强行业监管严格执行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标准的通知》(德政办发〔2018〕46号)。在《通知》中规定“办理二手车交易市场市场准入和二手车交易经营主体市场准入。需商务部门进行核实后,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机关根据商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发放营业执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放营业执照。”省市场监管局认为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过制定有关文件把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以备案等方式实施为变相前置审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另外,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于2019年12月对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19年7月2日印发《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鼓励优先使用(采购)本市工业产品2019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曲工信〔2019〕7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曲靖市13个市直有关单位就优先使用(采购)本市工业产品进行量化考核。该《实施细则》对使用(采购)非本地企业的产品进行了一定限制。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