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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可科学有序恢复 室内外体育健身场所可正常开放
云南日报    03-24 08:38:50

     3月22日,省体育局发出《关于科学有序恢复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的通知》,各地可结合本地区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工作要求,积极稳妥有序恢复群众体育赛事活动。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阶段,为满足群众多样化健身需求,我省对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有序恢复作出安排。各州市教育体育局,省体育总会、各省级体育协会,省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在赛事活动举办期间,要实施属地管理,主、承办单位负主体责任,在充分考虑项目特点、规模、场地和人群密度等因素的前提下,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凡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须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及相关部门。

     室内外体育健身场所可正常开放,如无法开放,须公示未开放原因,并报上级体育主管部门备案。鼓励群众入场入馆预约,控制瞬时流量,保持安全距离。体育赛事室内外场地观众上座率要报经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批准认可。

     同时,办赛单位要按照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做好公共体育场馆清洁消毒,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倡导“六条新风尚”,推广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云南日报 记者娄莹)


编辑:上官艳君    责任编辑:钱嘉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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