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上午召开的烟台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3月29日24时,我市共接种新冠病毒疫苗51.04万剂次,37.42万人接种了至少一剂次。烟台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包信勇就我市有关新冠疫苗接种情况进行了通报。
疫苗接种分四个阶段有序推进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山东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我市按照“应接尽接、梯次推进、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原则,稳妥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具体分4个阶段:第一阶段,对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等9类重点人群接种,这项工作于去年12月启动,今年3月8日我市已在全省率先完成12.13万剂次接种任务。第二阶段,从现在起到6月底,全面开展18-59岁人群疫苗接种工作,优先覆盖职业暴露风险和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做到应接尽接。同时对身体基础状况较好且感染风险较高的老年人进行接种。第三阶段,下半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主要为老年人和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人群接种。第四阶段,继续扩大接种范围,安排其他有接种意愿的人员接种。我们的最终目标是让所有人都可以得到疫苗的有效保护,形成全民免疫屏障。
为迅速提高接种能力,我市依托原有疫苗接种门诊资源,扩容了现有接种点,依托大中型场馆、学校等在人口集中区域或单位设置了临时接种点,在农村等偏远地区和人口分散地区安排了流动接种队,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确保疫苗接种工作有序推进。
疫苗接种原则上实行集体预约接种,各单位、村居是预约接种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辖区符合接种条件人员的宣传发动、预约登记、现场组织等工作,大家可以主动向所在单位或村居咨询、报名,届时单位或村居会协调接种单位统筹安排好疫苗接种点和接种时间。所有参与接种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严格按照服务规程、操作规范开展接种服务,做到“三查七对一验证”,全程规范接种、确保接种安全。做好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和应急救治准备,每个接种点都安排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对口负责医疗救治保障,建立了救治绿色通道,确保严重不良反应及时识别、处置及时。
严把疫苗出入关,安排专人负责疫苗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的温度监测,疫苗的生产、流通、预防接种信息等全部上传全国疫苗电子追溯协同平台,做到疫苗全程可追溯,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确保疫苗安全有效。
对疫苗的存储、运输实施全方位监管
新闻发布会上,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王文锋针对我市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的冷链存储及运输管理方面的安全问题作了介绍。
王文锋表示,疫苗在规定的温度环境内储存、运输,是保证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重要条件。目前,我国批准使用的四款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温度要求均为2~8℃。根据《疫苗管理法》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规定,对疫苗冷链储存、运输管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一是在冷链设施设备方面。根据疫苗储存、运输的需要,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疫苗配送企业应当装备保障疫苗质量的储存、运输冷链设施设备,主要包括冷库、冷藏车或疫苗运输车、冰箱、冷藏箱(包)、冰排、温度监测器材或设备等。同时,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并对冷链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记录。二是在储运温度监测方面。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必须每天上午和下午各进行一次温度记录,间隔不得少于6小时,并填写《冷链设备温度记录表》;疫苗运输过程中,疫苗配送企业、疾控机构应当对疫苗运输过程进行温度监测,并填写《疫苗运输温度记录表》。对运输超过6小时的,须记录途中温度;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在接收或购进疫苗时,应当索取本次疫苗运输温度监测记录;对不能提供温度监测记录或温度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接收或购进,并立即向当地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停电、储运设备发生故障,造成温度异常的,相关单位须填写《疫苗储存和运输温度异常情况记录表》,报疫苗生产企业评估其对产品质量的潜在影响,经评估对产品质量没有影响的,可继续使用;经评估对产品质量产生不良影响的,应在当地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监督下销毁。
全市设立新冠疫苗接种点287处
关于疫苗接种的进展情况,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市疾控中心主任孙新河介绍,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我市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目标人群按照高风险人群、高危人群和其他人群分步安排。目前,各区市正在分阶段开展各类人群的接种工作。这些人群大部分都涉及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目前主要是依托所在单位组织集中接种,其它人员可在社区(村)居委会安排下,有计划的到辖区接种点接种。
本次接种工作目标人群数量大,现有的接种点也扩展了服务能力,在目标人群集中的地方,各区市也增设了一些临时接种点,以便于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行接种服务。目前,全市设立新冠疫苗接种点287处,其中常规门诊192处(儿童门诊156处,犬病门诊19处,校医院8处,成人门诊5处,接种站4处),新增临时接种点95处。接种点信息请关注烟台市卫生健康委、烟台市疾控中心官网或者“烟台免疫预防”微信公众号。新冠疫苗接种信息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的“电子健康码”查询。大家如果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有疑问,可以通过线上或者电话咨询的方式,询问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或接种单位。
目前,我市使用的新冠疫苗为国药中生和中维科兴两家公司生产的灭活疫苗,全程接种2剂次,首剂接种后,前期执行的第二剂次间隔2-4周,根据最新的国家标准,第二剂次建议间隔≧3周以上,尽量在8周内尽早完成。因故错过第二剂接种的,尽早补齐第二剂次即可。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这些问题要注意>>
孙新河表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前应提前了解新冠肺炎、新冠疫苗相关知识和接种禁忌、接种流程等;接种前一天休息好,让身体保持在一个较好的生理状态。接种时: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现场医务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的健康状况及其既往病史、过敏史等信息,以便医生综合判断是否适合接种疫苗。接种后:需留观30分钟,保持接种部位清洁,避免用手抓挠。一周内避免接触既往已知过敏物及常见致敏原。如发生疑似不良反应,要及时与接种单位联系,需要时及时就医。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禁忌症包括:1.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3.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和正在发热者;4.妊娠期妇女;5.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它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
关于哺乳期能否接种新冠疫苗的问题,孙新河建议有感染高风险的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疫苗,接种疫苗后可以继续母乳喂养。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因接种新冠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不推荐终止妊娠,注意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特别提醒:慢性病人群为感染新冠病毒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非常需要新冠疫苗的保护。慢性疾病如果通过治疗处于控制稳定状态,血压、血糖、血脂等指标稳定,慢性胃炎处于非发作期,可以接种。(水母网 YMG全媒体记者李俊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