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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嵩明公安在行动
昆明信息港    03-31 17:48:57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自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昆明市嵩明县公安局积极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群众愁难急盼的问题。

3月29日9时30分,嵩明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巡逻队员在步巡途中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龙保安置房一住宅小区,有一名小孩翻越二楼窗户,站在护栏上随时有坠楼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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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报警求助后,巡逻队员立即赶到小区楼下,发现楼层高度约4米左右,一名小男孩站在窗口啼哭不止,情况危险。见状,巡逻队员迅速疏散围观群众,向附近商店店主借得一把人字梯,一边唱着儿歌安抚男孩情绪,一边通过梯子爬到窗口,成功将男孩救下。因男孩家中无人,巡逻队员便将其抱至龙保安置房警务亭内让值守队员照顾,其余队员分组寻找其家人,最终于10时34分在旺上达超市附近找到其母亲。

经了解,该男孩只有3岁,因母亲将其独自留在家中睡觉,且窗户未关,导致男孩睡醒后爬出窗外。男孩母亲对巡逻队员们救下其小孩表示了衷心感谢,对他们的行为连连称赞。同时,巡逻队员也对男孩母亲进行了批评教育,叮嘱她要全力护好小孩安全,不能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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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3月28日上午10时许,群众到嵩阳派出所报警称:其停放在家门口的电动车被盗,要求处理。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对案发周边开展调查走访工作,调取监控视频,经过四个多小时的细致工作,在龙院村村口找回被盗电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周智宇    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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