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李丽朱 近日,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云南省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16条重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2021年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
《措施》包括6个方面,共16条重点措施。主要是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包括强化法规制度的引领和约束、加强地方标准的编制和修订,其次是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包括打造云南生物多样性世界名片,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推进国家公园建设。
同时,深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包括彰显优势壮大绿色产业、深化绿色发展的引领作用、发挥绿色金融的支持作用;此外,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包括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强资源循环高效利用;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包括强化环境污染防治、确保一江清水出云南、加强环保技术支撑;最后是全面推进美丽城乡建设,包括深化美丽城乡建设示范、不断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深入整治农村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