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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3部门联合发文:主城区夜间施工需接受市民监督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04-07 22:11:15

近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明市城市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及渣土处置作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建筑工地因特殊工艺需要夜间连续施工作出明确规定:经登记备案后,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粘贴扰民告知书,向附近居民广泛告知,接受市民监督。

这些时间段禁止

进行除抢修、抢险作业以外的建筑施工作业

《通知》明确要求,严格审核特殊工艺夜间施工。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工地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除抢修、抢险作业以外的建筑施工作业。

对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生产工艺需夜间连续施工的,施工单位填写《昆明市主城区住建行业监管的建筑工程确需夜间施工情况证明》,报项目所在县(市)区住建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持《昆明市主城区住建行业监管的建筑工程确需夜间施工情况证明》,填写《昆明市主城区夜间施工登记备案表》,到辖区生态环境部门办理夜间施工登记备案手续。经登记备案后,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粘贴扰民告知书,向附近居民广泛告知,接受市民监督。

中高考涉及考点、学校

暂不实施产生较大施工噪音作业

在生态环境部门对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依法进行查处的过程中,昆明市各级住建部门要按职能职责积极配合,协助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执法、有效传导压力、督促参建企业落实施工噪声防治各项措施的自觉性。

在高考、中考和其他各项重大活动期间,昆明市各级住建部门要及时发出倡议、通知,要求涉及的考点、学校和相关场所周边建筑工地合理调整施工计划,暂不实施产生较大施工噪音的作业。为相关重大活动提供有力的生态环境保障。(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记者张勇)

编辑:戴云    责任编辑:钱嘉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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