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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昆明市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问题进展情况通报(四)
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04-13 08:17:36

4月11日,昆明市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第八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五批群众举报投诉问题27件,其中盘龙区5件,度假区4件,经开区3件,五华区、西山区、嵩明县各2件,官渡区、呈贡区、东川区、高新区各1件,五华区与盘龙区合办1件,五华区与高新区合办1件,嵩明县与寻甸县合办1件,五华区与市公安局合办1件、滇池水务公司与市排水公司合办1件。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第一时间转交相关单位进行办理,转交市级相关部门进行督办。

截至4月11日,昆明市共收到中央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投诉问题五批次109件,其中,盘龙区19件,官渡区17件,五华区13件,经开区10件,度假区8件,西山区、晋宁区各5件,呈贡区、嵩明县各4件,安宁市、阳宗海各3件,寻甸县、空港区、滇投公司各2件,东川区、富民县、宜良县、高新区各1件,五华区与盘龙区合办2件,五华区与高新区合办1件,五华区与市公安局合办1件,官渡区与西山区合办1件,嵩明县与寻甸县合办1件,度假区与轨道公司合办1件,滇池水务公司与市排水公司合办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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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曾子芮    责任编辑:谭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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