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李丽朱 4月16日,记者从云南省财政厅获悉,云南省分2批次下达省级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各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专项补助资金10430万元,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食盐质量抽检、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等工作的开展。
根据《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方案,通过提升全省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配合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做好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作出通报批评、收回资金、提请责任追究等处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切实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