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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0年涉民生专项执行十大典型案例
云南日报    04-20 08:32:10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云南法院2020年涉民生专项执行十大典型案例。综观这些案例,在依法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加大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行为惩戒力度的同时,充分考量和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确保执行措施的合理性和适度性,体现了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彰显了执行工作的力度和温度。

王某颜等83名工人诉昆明某彩色印务有限公司劳动报酬纠纷,经昆明市劳动人事仲裁院调解,由昆明某彩色印务有限公司向上述83人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合计152万余元,上述83人中部分是生活困难的聋哑等残障人士。

执行中,经财产查控,被执行人仅有土地和厂房可供执行,但土地已被昆明中院查封,几个厂房分别被昆明中院、呈贡区法院、盘龙区法院首查封。经沟通协调,呈贡区法院将其首查封的厂房移交昆明中院与土地一并评估处置,处置后昆明中院及时向呈贡区法院拨付了对应执行款,但该执行款不能足额覆盖被执行人的全部债权。呈贡区法院积极做好各方当事人的沟通协调工作,有效争取了83名工人工资案款的优先分配权,破解了83名工人工资与五件合同类纠纷债权人按照查封先后顺序受偿、工人工资极有可能无法受偿的被动局面,最大限度保障工人权益。

昆明市官渡区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与其所聘用昆明某物业公司物业合同到期后,业主委员会聘请了新的物业公司,但原物业公司对移交事项不予履行。

经诉讼,官渡区法院判令双方解除合同,但物业公司依然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业主委员会申请强制执行。在官渡区委政法委的协调下,官渡区法院与该小区所属的社区、街道、辖区派出所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充分做好执行预案,并邀请官渡区检察院、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及社区、街道相关负责人现场监督执行。原物业公司负责人看到腾还势在必行,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经过近3个小时的排查、权属确认及物业用房的腾还、交接,顺利完成腾房及相关文件、物品的交接工作。

该案是昆明市首例物业公司强制迁出执行案件,因充分做好执行预案,该案执行过程平稳有序,充分彰显了执行工作的力度和温度。

2018年11月,年近90岁的杨某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3个女儿诉至石林彝族自治县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杨某由3个女儿轮流赡养,每家赡养1个月。2021年1月7日,杨某在小女儿家生活的时间超期,遂向石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由其他两个女儿之一接其回家生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调查了解得知,杨某的大女儿摔断手臂正在接受治疗,二女儿患病后生活不能自理,无法履行赡养义务。小女儿将杨某送回原居住地独自生活。2021年1月28日,石林县法院执行干警汇同石林县检察院的同志前往小女儿家做劝说疏导工作,引导小女儿从客观实际考虑问题,正确、妥善处理家庭矛盾,同时由检察院的同志释明遗弃罪的构成要件及相应的刑事责任。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小女儿解开心结,主动包车将父亲杨某接回,案件成功执结。

该案不宜强制执行,但执行人员并未将案件搁置,而是拓宽执行思路,从情理法的角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赡养义务,有效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年迈的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云南日报 记者杨丽坤)

编辑:周硕    责任编辑:孙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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