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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抢票软件才能公平出行
云南网    04-22 09:35:38

“五一”高铁票“售空”?新华网相关报道

  “五一”假期临近,热门高铁票“一秒售空”引发关注,不少网友感叹“刚刚刷出售票页面,火车票已经秒没”,也有网友表示“加价购票也没成功”。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转好,今年“五一”各类旅游产品预订火爆。预售首日,12306发售的5月1日车票超过315万张,是2019年同期的3倍以上。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对于公众来说,今年“五一”小长假是个很好的出游时机。可是,许多热门地区的高铁票却都呈现出“一票难求”的尴尬。为此,不少人将宝压向抢票软件,希望以此获得一张心仪的车票。但是,五花八门的抢票软件并非“活雷锋”,能助你一臂之力的同时,更容易带来花费过高、信息泄露等诸多问题。

  车票不同于普通的商品,拥有一定的公益属性,各大抢票软件的“有偿抢票服务”,本质就是一种变相的“网络黄牛”。它通过牺牲部分旅客的权益,让另一部旅客多掏钱来获取便利,自己则从中渔利。这种制造出来的不公,大大增加了公众出行的整体成本。抢票软件打着互联网惠民的旗号,摇身变成了“技术黄牛”,不仅扰乱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也损害了通过正常渠道购票旅客的合法权益,更践踏了火车票让利于民的公益属性。

  其实,针对近年来火爆的抢票软件,铁路部门也不断通过升级自身技术,堵住了可以抢票的漏洞。从最初的实名制验证,到后来的候补购票,大招频频的背后,就是为了竭力让购票秩序更加公平公正。但是,全力阻击抢票软件的横行,维护公众购票的基本秩序,仅仅依靠铁路部门还不够,这更有赖于公众的共同努力。

  抢票软件刻意抬高公众购票的成本,甚至还存在泄露人们隐私信息的可能,我们完全没必要对做抢票软件忍气吞声。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只要具备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的行为,并符合票面价值5000元以上或非法获利2000元以上要求,就构成“倒卖车票情节严重”,将被处以刑事处罚。抢票软件借“有偿抢票”之名,行“倒卖车票”之实,亟须予以整治、肃清。一方面,需要明确抢票软件的性质给予准确的认定,建立相关完善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公众要避免“捷径”心态,从根本上抵制使用抢票软件,才能让抢票市场的生意难以为继。

  整治和打击“网络黄牛”,法律法规的建立健全和落地执行最为重要,公众的自觉抵制和及时举报也十分必要,管理部门的适时出击也必不可少。只有全民参与,综合治理,才能让出行之路更加公平、顺畅。(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李小丽)

  

编辑:周硕    责任编辑:钱嘉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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