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曹月 “2020年底,省文化和旅游厅完成原执法总队人员分流安置,厅综合执法监督局人员已到岗履职。”4月25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澄在“2020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云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情况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杨澄介绍,云南省于2019年6月启动全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三级执法队伍的改革总目标是省级层面原则上不设执法队伍;设区的市及自治州和州政府所在地的市只设一个执法层级;县级层面,一般实行“局队合一”,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具体落实形式,压实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履行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和加强队伍建设的责任。
按照省委编办批复,撤销了云南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明确法律法规授权的省级执法职责由厅机关内设机构综合执法监督局承担。
整合州(市)、县(市、区)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以统一组建州(市)级队伍为主。截至目前,13个州(市)整合了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六大职责,组建了州(市)级执法机构;10个州(市)已明确“同城一支执法队伍”,3个州(市)下发了文化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三定”方案。
截至目前,除11个市(区)纳入“同城一支执法队伍”外,其余118个县(市、区)中,21个县下发了改革实施方案,15个县下发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三定方案,整合了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六大职责。
下一步,云南省将持续推进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继续指导有关州(市)完善“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机构性质、人员编制和人员身份,配齐配强执法队伍。进一步理顺与省级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建立文化和旅游、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等职能部门参与的行政执法协同会商机制。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增强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文化和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好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