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赵永平发布新闻 记者赵嘉/摄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李丽朱 4月28日,记者从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专题发布会获悉,“十三五”期间,云南省完成营造林3840.38万亩,年均义务植树1亿株以上,云南林草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为云南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出了重要贡献。
其中,昆明、普洱、临沧、楚雄、曲靖、景洪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全省建成国家森林乡村235个,省级森林乡村1081个,乡村绿化覆盖率达47.45%。“十三五”期间,云南省林地面积由3.75亿亩增加到4.24亿亩,森林蓄积量由17.68亿立方米增加到20.67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65.04%,乔木林单位蓄积量由每公顷94.8立方米增加到99.1立方米;全省公益林生态补偿面积1.38亿亩,年补偿金21.1亿元;湿地面积由853.94万亩增加到927.47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5.27%,超额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全省林草资源总量大幅增加,质量明显提升。
近年来,云南省努力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全力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出台了中国大陆首部国家公园地方性法规——《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全面完成了普达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任务;全省共划建自然保护地11类、362处,占云南国土面积的14.32%;实施极小种群拯救保护项目120多个。全省重要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以及重要风景资源、地质遗迹得到有效保护,对确保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维护生态安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开展生态产业扶贫,推动“树上摘金、林下种金、坡上生金、风景变金”,涌现出了云南核桃、临沧坚果、鲁甸花椒、怒江草果、昭通竹笋等一批助农增收效果明显的地方特色林产品。大力推进林草投融资机制创新,以国家储备林建设为抓手,“十三五”期间,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贷款开展林业生态建设项目22个,审批贷款155亿元。
下一步,云南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以加快推进林业、草原、国家公园“三位一体”融合发展为主线,持续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全力打造“动物王国、植物王国、世界花园”生态品牌,为云南省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