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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史档案资料征集活动的公告
昆明信息港    05-07 07:58:00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守护红色记忆,传承红色基因,丰富馆藏档案资源,昆明市档案馆特面向社会公众征集建党100周年党史档案资料。

一、征集范围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在昆明形成或留存的与党史相关的档案文献资料,以及记载中国共产党在昆明重要活动、重要事件的各种载体的档案资料。主要包括:

(一)纸质类档案资料

能够反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各个历史时期发展情况的文字档案资料,包括各历史时期对昆明党组织建设和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事件、举措、活动的文字资料。如昆明市各级党组织会议材料,著名党史人物和老一辈革命家形成的讲话稿、题词、书信、日记、回忆录等;反映重大党史活动的老报纸、老杂志、老画报等;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文字资料、回忆文章、采访记录等。

(二)声像类档案资料

能够反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各个历史时期发展情况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声像档案资料。如反映昆明红色革命历史的照片、录音、录像;反映各个历史时期昆明党组织建设和发展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反映同一区域(最好同一拍摄视角)或同一类型(房屋建筑、交通道路、家庭生活等方面)百年间变化对比内容的照片、录音、录像等,时间节点建议选取1921年、1926年、1949年、1950年、1978年、2012年、2020年。

(三)实物类档案资料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各级党、政、军组织颁发的各类证书、奖章、徽章、纪念品等;著名党史人物和老一辈革命家创作、收藏或使用过的书画作品、重要物件等;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发行使用过的印章、邮票、股票、纸币及土地证等。

二、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赠

档案资料所有权人自愿将党史档案资料无偿捐赠给市档案馆,所捐档案资料经市档案馆鉴定具有收藏价值的,由市档案馆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二)复制

对经鉴定特别珍贵且档案资料所有权人不愿意捐赠原件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原件可借由市档案馆进行复制,复制完成后归还原件并颁发捐赠证书。

征集进馆的党史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捐赠者对所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有权提出是否公布和开放的意见。

三、征集要求

(一)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应客观、真实,具有历史代表性。

(二)照片应为未经软件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含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及职务(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

(三)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含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四)实物应附简要的文字介绍。

(五)所提供的档案资料应权属明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捐赠。

五、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 系 人:王波、周晓

联系电话:0871-63840003

征集邮箱:jsglc@163.com

联系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东二环路543号

邮政编码:650216

热忱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人士通过来电、来函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我馆联系,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

昆明市档案馆

2021年5月6日

编辑:合宇聪    责任编辑:昝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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