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冉光雯) 近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了解到,一季度,云南脱贫县农村居民收支呈恢复性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3412元,同比增长20.6%;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95元,同比增长26.8%。
从收入的来源结构看,工资性收入是脱贫县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一季度,全省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376元,同比增加354元、增长34.6%,对脱贫县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达60.6%,拉动收入增长12.5个百分点。
同时,农产品价格高位运行及消费扶贫助推经营净收入增长。一季度,全省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234元,同比增加158元、增长14.7%,对脱贫县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27.1%,拉动收入增长5.6个百分点。救济、补助及农村养老金提高促进转移净收入增长。一季度,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763元,同比增加70元、增长10.2%,对脱贫县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12%,拉动收入增长2.5个百分点。
在支出方面,一季度,全省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95元,同比增加592元、增长26.8%,八大类生活消费支出均呈现恢复性增长。其中,食品烟酒支出993元,增长33.8%;衣着支出193元,增长44.3%;居住支出483元,增长6.0%;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184元,增长18.0%;交通通信支出379元,增长13.1%;教育文化娱乐支出286元,增长105.8%;医疗保健支出234元,增长13.6%;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43元,增长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