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近日,省财政厅发布的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省级财政累计筹集资金2.4亿元支持全省16个州市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工作,全省各级累计投入保费3.52亿元,核定野生动物肇事保险案件13万余件,兑现保险金2.97亿元,有效维护了人与动物的和谐。
近年来,随着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的实施,云南省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亚洲象等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不断增加。为缓解亚洲象等野生动物保护与肇事的矛盾,省级财政和林草部门创新机制,2010年在全国率先运用市场机制,引入商业保险模式,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试点,由政府全额出资投保,在发生野生动物损害案件后,依法补偿群众因野生动物肇事受到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经过试点推广、不断完善补偿机制,2014年,云南省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工作实现全省范围全覆盖,实现由政府直接补偿向商业保险补偿方式的逐步转变。
“十三五”期间,省级财政累计筹集资金2.4亿元支持全省16个州市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工作,全省各级累计投入保费3.52亿元,核定野生动物肇事保险案件13万余件,兑现保险金2.97亿元,有效维护了人与动物和谐,实现了政府、保险企业和群众“多赢”,补偿力度和实施效果全国领先。
近期,云南省财政厅再次会同省林草局筹集资金5000万元下达全省各州市,预计受益户数大于2万户,简单赔付率达70%以上,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同时,调动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下一步,云南省财政厅将联合省林草局进一步探索完善科学的野生动物保护机制和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机制,有效平衡野生动物保护与肇事的矛盾,推进实现人与动物和谐相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