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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港时评】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让电动车停放不再成为安全隐患
昆明信息港    06-30 21:14:07

电动车的普及方便了大家的出行,但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发生的多起电动车在电梯内、楼道内起火事故也敲响了安全警钟。各地消防部门在防火宣传中都将电动车防火作为一项重要的宣传内容,管理部门也发出提醒,切莫将电瓶车推进电梯或是楼梯间,甚至是房间。

近日,应急管理部公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明确,自2021年8月1日起,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上述规定,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这个规定来得及时。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全国每年约发生2000起电动车火灾。其中80%的火灾都是充电时引发;而致人伤亡的案例中,90%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等场所;超过一半的电动车火灾发生在夜间充电的过程中。为了大家的生命安全,电动车停放问题必须得到规范。

《规定》的出台让管理部门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扭转了消防管理以宣传教育、劝说警告为主的被动局面,为相关管理行为提供了操作规范。除以罚款禁止相关有害行为外,鼓励独立设置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特别是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当与建筑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的规定,为电动车安全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解决方案。

罚款不是目的,《规定》明确高层建筑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鼓励、引导高层公共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要求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年至少对居住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进行一次疏散演练,提升自防自救能力,让消防安全意识深入人心。(昆明信息港 评论员周智宇)

编辑:甘凌菲    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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