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了解到,抚仙湖结束为期半年的封湖期,自7月5日起开湖捕鱼。
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的通知,抚仙湖开湖捕鱼时间自2021年7月5日中午12时起,至2021年12月31日中午12时止,捕捞方式为刺网捕捞,捕捞种类为银鱼。另外,允许放大线垂钓,但不得垂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版)内的花鲈鲤、抚仙鲤、抚仙金线鲃等珍稀鱼类,若钓到必须立即放归抚仙湖。
渔民须在划定水域范围内捕捞,不得跨界捕捞。原江川、华宁区域的渔船由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管辖,在原江川、华宁水域捕捞。原澄江辖区的龙街街道、右所镇、海口镇管理的渔船由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管辖,在原澄江水域捕捞,不得跨界捕捞。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及综合行政执法各中队出入航道南北或东西两侧300米范围内禁止捕捞。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渔民实施捕捞须先办理《捕捞许可证》,并交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捕捞许可证》实行一船一证,严禁无证捕捞。
据了解,本次开湖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标准为:银鱼捕捞(刺)网1000元/年/船,垂钓竿(线)100元/年/竿(线)(娱乐性手竿垂钓除外)。(玉溪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