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日前,昆明市盘龙区政府网站公布《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关于锦康医院 医托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称今年以来盘龙区卫健局接到大量群众投诉举报关于昆明锦康医院在昆明市各大公立医院雇佣“医托”通过夸大疗效、虚假宣传等方式诱导患者就诊并高额收费;同时,盘龙分局鼓楼派出所也通过提示函向盘龙区卫健局通报此情况。详情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接到大量群众投诉举报关于昆明锦康医院在昆明市各大公立医院雇佣“医托”通过夸大疗效、虚假宣传等方式诱导患者就诊并高额收费;同时,盘龙分局鼓楼派出所也通过提示函向我局通报此情况。我局综合监督执法局于2021年3月10日对其进行现场检查,针对查见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处以18000元罚款(昆盘卫医罚[2021]010号 )的行政处罚;并依据《昆明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其作出不良执业行为记分8分(编号:53010320210042)。
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后,我局仍然接到群众采取市长热线、网络微博等渠道投诉反映上述问题,结合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医疗安全的《检察建议书》相关要求,我局综合监督执法局于2021年6月11日再次对该医院进行现场检查,初步认定该医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擅自为患者开展终止妊娠手术;2、未按规定填写保存病历资料。我局拟对其作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4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作出不良执业行为记分6分。
昆明锦康医院涉嫌出租承包科室、雇佣“医托”谋取利益、夸大病情诱骗就诊等行为,对此群众反映强烈,造成影响恶劣,我局将依据《昆明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3分,取消该医疗机构本年度评优、评先、项目申请等资格”,并对该医疗机构相关问题调查处理情况进行公示,下一步我局将对其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医疗机构开展全员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同时加大对该机构的监督执法力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查处。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