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戴云 记者从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获悉,近日,省体育局、省民族宗教委共同制订了《云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将在全省建设一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推动全省民族体育健康发展。
据了解,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建设将采用“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对具备硬件设施和机制建设等条件的申报单位,根据规定给予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针对前期申报工作,云南省体育局、省民族宗教委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申报的原则,采用项目管理和申报制相结合的方式,依照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各州(市)教育体育局、州(市)民族宗教委(局)则负责各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的申报组织、初审、推荐和协调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