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
德宏陇川县
连发三条重要通告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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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章凤城区实行不进不出、居民居家隔离管理措施的通告
因边境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切实维护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扎实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1年7月14日10时起,对章凤城区实行不进不出,所有居民居家隔离,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二、居家隔离期间,学校和各类培训机构全部停课。除保供超市、农贸市场、医院、药店外,其他经营场所一律停业。餐饮行业仅可提供外卖配送服务。
三、保障防疫、医疗服务、城市运行、值班执勤、保供人员、外卖配送员、志愿者等人员持特定通行证在全城区通行。
四、居家隔离期间,生活物资由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筹,网格责任单位组织配送。
五、对违反规定擅自开门经营的场所坚决关停,对擅自外出、聚集等违反居家隔离管理规定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六、严厉打击非法偷越国(边)境行为,严惩偷渡者及其组织、协助、容留者。
七、居民要自觉履行法律义务,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对干扰、阻碍防控工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对突发事件、突发疾病等,请广大群众拨打110、120、119进行处置,并立即向网格员报备。
陇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7月14日
关于调整进出陇川管控要求的公告
根据近期边境疫情防控需要,为保障陇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陇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需进一步加强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1年7月14日8时起,所有人员非必要不进出陇川。
二、在陇川工作、生活的人员凭在陇川有效凭证(身份证、户口本、不动产权证、本人经营证照或行政主管单位证明),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扫码进入陇川。开展疫情防控人员凭本单位或行政主管单位证明进入陇川。
三、特殊原因需离开陇川的,须经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审批,持《离陇川放行通知书》、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扫码离开。经审核同意离陇的,由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经办人、负责人在《离陇放行通知书》上签字、盖章,离陇卡点核查无误后给予放行。
四、保供及抗疫应急物资车辆统一从陇川高速路口采取换驾的方式将物资运至陇川县各供应点。
以上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调整,并及时公布。
陇川县关于开展第三轮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7月14日,陇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陇川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于7月14日起在章凤城区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由网格化单位通知为准。
二、检测对象:章凤城区(含本地常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
三、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参与、服从管理,在手机上提前申请注册好“德宏抗疫情”小程序,携带手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佩戴好口罩主动前往各网格化单位设置的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在采样过程中,需做好个人防护,有序排队,保持一米线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期间若在其他网格采样点采样的,请主动向您的网格员报备,以便核对数据和“清零”。检测结果将通过“德宏抗疫情”、“云南健康码”等平台进行反馈。
四、凡不参加此次核酸检测的,在全县所有卡点查验时一经发现视为故意不参加,将采取强制集中隔离措施,费用自理。村(社区)、派出所不再为其办理任何事项(含子女入学证明)。此外,属公职人员的报纪委监委处理,属个体工商户和员工的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属项目工地员工的报监管部门停工处理,属出租房、公租房的取消租房资格,属学生家庭成员的由学校按其规定核查处理。
五、此次检测费用由政府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