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江苏省南京市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为进一步做好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7月21日,云南省疾控中心发布健康风险提示。
一、近期非必要不前往江苏省南京市,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滇后及时向单位、居住地社区(村)报告,并配合当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即日起,凡由南京市来(返)滇的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予以放行,检测结果出来前不得流动。
三、7月6日以来有南京市旅居史的来(返)滇人员,须于12小时内向单位、居住地社区(村)报备,并配合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若来自中风险地区的,实行14天(从离开当天计算)社区健康管理和2次(第7、14天)核酸检测;若来自高风险地区的,实行14天(从离开当天计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4次(第1、4、7、14天)核酸检测。
四、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积极完成新冠疫苗接种,降低自身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六、密切关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健康码变化情况。
南京市中风险地区名单(截至7月21日17时):
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谢村社区
南京市江宁区白云路社区
南京市江宁区石捻村
南京市溧水区石湫街道九塘行政村毛家圩自然村(云报客户端 记者陈鑫龙)
昆明市疾控中心发布紧急提醒
7月21日,昆明市疾控中心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紧急提醒,具体内容如下:
2021年7月20日,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工作人员已检测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样品9份,涉及机场地服、保洁等岗位人员。为进一步做好昆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对广大市民和游客紧急提醒如下:
1.自2021年7月6日以来有南京市旅居史的人员(特别是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请合理安排出行,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及出差。
3.请持续关注自己的“云南省健康码”。一旦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4.请继续保持健康文明生活,加强个人防护意识。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集,文明用餐,注意咳嗽礼仪。
5.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要佩戴口罩,主动出示“云南省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
6.持续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须立即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应及时就近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积极主动预约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同构筑免疫屏障。
8.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媒体,切勿听信小道消息,自觉抵制新冠肺炎疫情的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做守法公民。对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云报客户端 记者王琼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