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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建成15923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将实现法律服务机器人全覆盖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07-28 22:11:28

7月28日,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福生及朱兴友、黄政红、李洪云等6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围绕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询问。副省长任军号率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高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等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

2019年,省政府将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列为当年的10件惠民事实之一,共为群众办理了法律服务事项57.98万件。目前,全省已建成15923个覆盖全省市、县、乡、村四级的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为群众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10万余件(次)。全天候法律咨询热线12348开通1年半以来,已服务群众28.5万通(次)。

此外,还开通了12348云南法律服务网、“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等公共法律服务渠道。在人员流动较大的地方设置2200台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方便群众通过线上自助办理各类法律服务,基本实现了法律服务“指尖办”和“键上办”。

为了保障重点人群的合法权益,我省通过开展值班律师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2018年以来累计办理通知类的形式案件11.8万件。民事法律援助方面,通过降低申请门槛、简化申请流程等一系列措施,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服务事项增加到30类,覆盖全省近2000万人群。

此外,还开展“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活动,1.5万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到全省88个贫困县、476个贫困乡、4277个贫困村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接受法律咨询2万人次,办理相关案件6万件,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目前,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9万余件,受援人数超过24万人,为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20亿元。

现场询问

总量不大、分布不均如何解决?

确保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实现全覆盖

朱兴友委员:我省公共法律服务面临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的问题,将采取哪些措施扩大总量、均衡资源,加强乡镇、农村地区的公共法律服务建设?

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赵祖平:依靠科技力量,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的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的三台融合,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加大法律服务机器人的投入,确保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全覆盖,让群众在全省任何地方都能通过法律服务机器人享受平等的法律服务。

政策方面,将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支持中心城市的律师资源、律师事物所,到边缘少数民族地区、法律服务资源缺少的地区设置分支服务机构。推行全省实现公证执业区域一体化建设,确保全省优质公证资源流动。通过法律执业资格考试培养当地法律人才,在边疆民族地方或法律服务薄弱的地方,放宽设置律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的条件。放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准入门槛,大力培养基层法律工作者。加大人民调解员法律执业、法律知识、法律服务、法律能力的培养,把他们培养成最基层的公共法律服务人才。

特殊群体公共法律服务权利咋保障?

健全制度,让灵活就业的农民工也能参加社会保险

李洪云委员:对低收入群体、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公共法律服务方面,我省还存在哪些困难,如何加强这方面等工作?

云南省人社厅副厅长谢群:我省今年已经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56万,其中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22万。为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人设部门引导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把农村户籍的农民工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截至今年6月,我省99%的建设项目参加了工伤保险。同时,全省通过加强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履行为员工参保的法定责任。在劳动争议的解决上,建立了147个省、州、县三级的仲裁院,开通了农民工劳动争议的绿色通道。2020年,全省处理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1.7万件。

目前,农民工群体对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知晓度还不高,与农民工切身利益相关的社保参保率依然较低,下一步将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知晓度,从健全制度入手,解决灵活就业的农民工不能参保的问题。

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赵祖平: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我省建立了专门的法律援助平台。在指派特殊群体的法律案件时,要求律师必须执业5年以上,从而保证法律援助的质量。下一步,将通过开通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的法律援助通绿色通道,实现特殊群体随时申请、随时受理、随时指派,同时,在材料不齐全的情况下,可以容缺受理。进一步整合相关资源,组成专门针对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服务力量,确保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能够到位、有效。

如何激发社会主体参与的积极性?

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力度,提供人才支撑保障

李广良委员:我省采取哪些措施激发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效如何?

云南省民政厅副厅长张良玉:近年来,全省民政部门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加大扶持力度,激发社会组织等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积极性。目前,全省总共登记各类社会组织23000余个。其中,专门从事法律服务的社会组织,在法制宣传、纠纷办理等公共法律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民政部门通过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壮大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主体,通过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等措施,大力培育发展面向社区开展为民服务的社会组织,重点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在全省1450多个乡镇、街道建立社工站,建立志愿服务组织2.4万余个,志愿者583万余人,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人才支撑。同时,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税收优惠等一系列措施,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记者孙琴霞 实习生黄千仪

编辑:罗文忆    责任编辑:刘雄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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