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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云南脱贫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16.2%
昆明信息港    08-06 07:49:27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冉光雯 8月5日,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发布数据显示,上半年全省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35元,增长16.2%,增速比上年同期快9.2个百分点,比全国和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分别快1.6、1.5个百分点。与2019年上半年相比,两年平均增长11.4%,增速居全国第7位。

从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构成情况看,工资性收入增幅最高,是居民增收的主要力量,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也保持稳步增长态势。

上半年,全省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469元,比上年增加496元,增长25.2%,对脱贫地区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65.6%,拉动收入增长10.6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增长6.6%。同时,全省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673元,比上年增加103元,增长6.6%,对脱贫县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13.7%,拉动收入增长2.2个百分点。1至6月,全省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67元,比上年增加8元,增长13.3%,增速比全省农村高2.4个百分点,对脱贫县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1.0%,拉动收入增长0.2个百分点。

上半年全省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79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96元,增长17.0%,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8.5个百分点。与2019年上半年相比,两年平均增长12.7%,两年平均增速居全国第5位。

从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结构看,食品烟酒支出1666.1元,增长24.8%;衣着支出286.1元,增长38.8%;居住支出886.9元,增长1%;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286.9元,增长9%;交通通信支出640.6元,下降3.1%;教育文化娱乐支出571.1元,增长79.9%;医疗保健支出387.4元,增长2.2%;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69.8元,增长19%。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增长、疫情防控效果持续显现,以及一系列扩内需促消费政策的持续发力,使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潜力得到释放。

编辑:合宇聪    责任编辑:孙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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