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8月13日发布的今年第2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昆明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被警告、罚款10000元。
众所周知,病历资料既可证明医患之间诊疗关系的客观存在,又可证明整个医疗行为的客观过程,尤其当发生医患纠纷时,病历资料的证明作用是十分明显的。所以,各级医疗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在填写患者病历资料时,应做到及时、客观、无误。
按2018年国务院新颁布施行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病历书写与管理不规范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第四十七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等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等处罚。(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记者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