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5月28日,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立法为云南、贵州、四川3省共同立法,以“条例+共同决定”这一地方立法形式,为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推动法规落地落实,进一步加强赤水河流域保护,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推进绿色发展,实现流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省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精神,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草拟了《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全文已在省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
根据公告,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9月15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修改意见请发送至邮箱ynstcb@163.com。(云南日报 记者瞿姝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