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江枫 就业是民生之本、财富之源,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近日,云南省人社、发改、教育、财政、军区动员局五部门经省政府同意,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64号),提出了14条具体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民生改善和全省就业形势稳定。
延续2020年稳就业保就业政策
《通知》主要由两部分内容组成,一方面是2020年稳就业、保就业政策的延续: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继续实施以工代训扩围政策;继续实施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政策;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实施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继续实施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即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的,按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另一方面,主要是结合我省工作实际,重点强调或有所创新的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和升学入伍;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扩大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范围;加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支持力度;切实落实好各项长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持续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力度。
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通知明确,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020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6%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缴费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
返还标准为: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0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按60%返还。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通知明确,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一是明确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二是明确参保缴费满1年的,每月发放600元;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每月发放300元。对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可以申领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每月发放300元。
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重点群体自主创业或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税收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补贴等。此外,省内支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
通知还明确,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和退役3年内(含退役当年)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创业人员,由人社部门牵头每年进行优秀创业者评选,并对评选出的优秀创业者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