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伴随着昆明城市建设发展,城市噪音扰民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新浪微博、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等各大社交媒体、论坛中,网民频频求助,诉求希望有关部门对城市噪音扰民现象加强监督和管理。遗憾的是,这些“微量”的声音,通常情况下是很难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一方面,普通民众对城市各类噪音(城建噪音、商业噪音、生活噪音)的管辖归属缺少明晰的概念,公安、环保相关部门投诉一圈,也经常找不到具体的管理部门,投诉往往“石沉大海”得不到回应,相关部门也往往得到一些“不作为”的评价。另外一方面,相较于公共安全、突发灾害等类话题事件,城市噪音一类问题的声讨可能频繁,但并不会很突出,在问题处置和民声回应上,一些地方的“有关部门”难免懈怠,用“温水煮青蛙”的方式蒙混过关。
甚而至于,笔者遇到一些“有关部门”,在面对群众城建噪音方面投诉,以“重大民生工程”施工为由,让投诉人对城建施工理解忍耐并支持。用远景利益做“胁迫”,淡化当前民生痛点,漠视城市噪音污染的问题,这种做法实在不应该。
研究表明,当噪声成为一种污染,对人、动物、仪器仪表以及建筑物都会构成危害。持续的强噪声会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损害着人们的听觉、干扰人们的睡眠,还会影响人们神经系统……长此以往,将对人的身心健康产生很大的危害。
从另一个角度而言,文明宜居城市对城市噪音的容忍度也应该持续降低。当下,文明城市创建在国内城市多点开花,竞争压力越趋激烈。加大对城市噪音治理这类“小细节”的把握,才更能彰显城市文明和温度。
相较而言,城市噪音治理确实比不上公共安全保障和城市发展的重要和紧迫,但无处不在的城市噪音正在成为城市的一个“顽疾”,成为文明宜居城市建设的一道障碍,成为城市居民获得生活幸福感的一个门槛,是民生的一大“痛脚”,城市噪音管理也应刻不容缓。“有关部门”需要立足本职、主动作为,全力推进城区夜间噪音污染整治,努力营造安静、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不断提升辖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昆明信息港评论员 周娅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