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8月31日起,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驾乘不抛物、争做文明市民”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在微信平台及其他媒体平台集中曝光“车窗抛物”车辆。9月26日,昆明交警又曝光了一批“车窗抛物”车辆。
又有哪些车辆“上镜”了?
一起来看看
或许你认为
只是扔了一个小小的烟头或纸屑
殊不知同时抛弃了的
还有你的文明素养
昆明交警希望各位驾驶人
在车内准备车载垃圾桶
养成不乱扔乱丢的文明习惯
为道路交通安全及城市的环境卫生
尽一份力
不给他人增加麻烦,带来危险
昆明交警严查车窗抛物
《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进行处罚。违法行为描述为“向车窗外抛洒物品、吐痰的”,处100元罚款;对机动车乘客实施该行为的认定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进行处罚。违法行为描述为“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处50元罚款处罚。
文明出行
拒绝车窗抛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