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度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10月11日开始受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办。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凡需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申请进行2022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的商户,请于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25日期间,前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5号城市管理局503办公室进行申报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逾期不再受理。
二、昆明经开区城市管理局将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昆应急〔2021〕28号)要求规范化管理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城市管理局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