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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文联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成立
昆明信息港    10-28 14:59:36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甘凌菲 10月28日,云南省文联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委员全体会议在昆召开。省文联党组书记、主席李勇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省委宣传部文艺处负责同志到会指导。省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缪开和主持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国文联等有关部门部署要求,审议通过了《云南省文联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章程(草案)》《云南省文联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发布了《云南省文艺工作者遵守职业道德共同宣言》并由与会委员签名。

云南省文联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是云南省文联加强全省文艺界职业道德建设、推进云南文艺界行风建设的专门机构,由全省各文艺门类的领军人物、优秀代表和省级文艺家协会驻会负责人、省文联有关职能部室负责人、新文艺群体优秀代表和法律人士组成。省文联兼职副主席、省音协主席宗庸卓玛为委员会主任委员,省文联兼职副主席、省作协主席范稳,省文联兼职副主席、省剧协副主席冯咏梅,省文联兼职副主席、省美协主席罗江,省文联兼职副主席、省舞协主席杨丽萍,省文联兼职副主席、省民协主席杨海涛,省文联兼职副主席、省曲协副主席夏嘉伟为副主任委员。

委员会主任宗庸卓玛在会上发言,表达委员会将旗帜鲜明推进全省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的信心决心,表示将团结带领委员会全体成员担当使命、发挥作用,希望全体成员同心同德、履职尽责、出谋献智、率先垂范,积极探索推进云南文艺界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的新措施、新办法,建立健全行业道德规范,规范引领行业健康发展,切实加强全省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提升云南文艺队伍整体素质,为促进云南文艺队伍和文艺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李勇在讲话中指出,成立云南省文联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国文联相关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中国文联关于大力推进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和文艺界行风建设的意见》和《云南省文联深化改革方案》要求,推进云南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和文艺界行风建设,引导全省文艺工作者坚守艺术理想,提高职业道德素养,树立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社会形象,营造云南文艺界风清气正良好新风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推动新时代云南文艺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云南文化强省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李勇强调,委员会要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职业道德建设和行风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认识加强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是推进全省文艺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文艺引领社会风尚的必然选择,是纵深推进文联系统深化改革的题中之义。要扎实推动云南文艺领域职业道德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高效开展,在持续强化文艺界理论武装和思想引领,聚力引导扶持创作生产优秀作品,推动文艺行业联络服务管理工作创新,重视和加强对“文艺两新”的行业引领,做好行业热点问题引导,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健全工作运行规则机制,严格履职考核落实责任,注重协调整合拓宽格局,突出问题导向教育引导,切实把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李勇指出,委员会全体成员要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重要论述,不负众望、身体力行,走在云南文艺界弘扬正气正风正能量的前列。希望大家在文艺创作上追求卓越,也在思想道德修养上追求卓越。要讲格调,争做有深厚家国情怀的文艺工作者,把个人的艺术追求、学术理想同国家前途、民族命运紧紧结合在一起,在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的大势中标注成长坐标、寻找人生价值,做到胸中有大义、心里有人民、肩头有责任、笔下有乾坤。要讲品位,争做有高尚道德情操的文艺工作者,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尊自爱、自律自重,既要打造好作品,又要打造好人品,既要在作品中塑造好艺术形象,又要在生活中塑造好个人形象,既要讲好剧中故事,又要写好人生故事,做到人品艺品俱佳、正气人气皆旺。要讲责任,争做有强烈社会担当的文艺工作者,认真严肃地考虑自身言行和作品的社会效果,把艺术感染力、道德感召力、市场影响力统一起来,在深谙大众文化心理的基础上提供更多高质量高水平的文化产品,真正用独到深刻的思想、润物无声的艺术熏陶启迪人的心灵,引领和提升消费审美水平和需求,做坚定守护人民心灵的表率。

编辑:孙红亮    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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