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决定举行《高新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高新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1年11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30-17:00在高新区(东区)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1.本区年满18周岁,与“高新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有关或者关注此项工作的公民9至12人,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6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根据听证事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由听证机关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
凡户口在本区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报名方式。报名信函寄至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邮政编码:6505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传真报名0871-64881644;直接报名请到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地址: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咨询电话:0871-64881644);网上报名请登录昆明信息港(网址:http://www.kunming.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电子邮件发送至1621767069@QQ.com。附件报名表.doc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4日17:00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昆明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将于 2021年11月15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电视台、管委会网站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相关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六、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高新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召开听证会的同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1月30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12月4日17:00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反馈到昆明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联系地址:昆明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董莹
电 话:0871-64881644
邮 箱:1621767069@QQ.com
特此公告
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综合管理部
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