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普洱市景谷县召开的全县巡察大会上,威远镇党委书记、碧安乡纪委书记针对如何履行好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交流发言,通过交流汇报,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这是景谷着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的举措之一。
监督检查组到凤山镇开展监督监察
近年来,景谷县多措并举压实整改责任,通过制度设计和流程再造,形成从立行立改、反馈移交、整改监督、评估验收、报结公开、回访检查到成果运用的管理体系,通过构建巡察整改工作闭环,促整改问题“清零见底”。
为规范巡察反馈和线索移交,实行纪检、组织、巡察联动反馈方式,每轮巡察反馈同步安排相关派出纪检组、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共同参加,并严格按照问题线索定性标准,及时向纪检部门移交,要求优先办理、及时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
与此同时,精准跟踪整改质效,建立整改材料“四方共审”工作机制,巡察组、巡察办、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审核被巡察单位报送的相关材料,稳步推动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检查,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真实检验整改成效。
在此基础上,县纪委监委将各级各类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监督重点,进一步融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的协作配合,在县委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基础上,按照片区协作制度,以“纪巡联动”“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的方式,对各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进一步检查,为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取得整改实效保驾护航。
为了推动巡察整改形成闭环,景谷规范整改公开和以督促改,及时将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公开通报在景谷清苑、景谷发布、普洱纪检监察网等公众号、网站上,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社会关注度高、巡察时间跨度长的党组织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进一步督促被巡察“回头看”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检视问题、深挖根源、建章立制、补齐短板。
此外,景谷还扣紧巡察整改“监督链”,增加成果运用“含金量”,提高巡察工作质效,出台《巡察整改监督和成果运用办法》《巡察工作协作联动办法》,加强和规范全县巡察整改监督和成果运用工作。十三届县委以来,对14个部门单位党组织、2个乡(镇)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发现问题196个,移交问题线索10件14人。被巡察党组织根据县委反馈意见,共制定整改措施3200余条,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58项,挽回经济损失35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