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昝娟娟 12月6日,RCEP机制下深化澜湄国家跨国产业园区合作研讨会在昆明举行。会上,专家学者共同探讨后疫情时代中国与澜湄国家产业发展、中老铁路通车运营对沿线产业发展的影响、推动澜湄国家跨国产业园区深入合作等话题。
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正式签署,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已成为区域合作的共识,在RCEP规则下澜湄国家经贸合作将跨上一个新的台阶。RCEP确定的原则对于跨国区域的经济发展、包容性增长、就业机会创造以及整体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优化将有明显的推动作用。
会上,为落实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三次领导人会议关于编制澜湄国家跨国经贸合作5年规划的精神,由滇池泛亚文化研究学会发起倡议,筹备成立“澜湄国家产业园区跨国协作联盟”。
会议倡议成立澜湄国家产业园区跨国协作磋商机制,宣布成立园区跨国合作联盟筹备组。为推进六国产业园(特)区跨境合作,建议构建澜湄产业园区跨国协作机制,促进澜湄合作成员国在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中快速发展、科学发展。澜湄六国之间的产业园(特)区跨国合作是区域产业合作的必由之路,是尊重产业发展规律,顺应产业发展要求,加速产业园区建设,降低企业跨国流动成本,营造和优化各国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会议达成共识,积极推进昆明会议取得的成果,并共同努力敦促各自政府推进产业园(特)区联盟倡议的实施。
会议认为应先期成立六国产业园(特)区跨国联盟合作论坛,以利沟通信息、寻找伙伴、交换需求、协调政策。澜湄国家产业园(特)区跨国合作应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强调平等互利,重点放在发挥各自优势,互为招商引资,互为政策咨询,发展园区间的总体承包、分段承包、专项承包,充分发挥中国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经验丰富、规划建设能力强、经营管理能力强,以及招商引资、科技孵化、社会服务、投融资体系完备的优势,积极为联盟成员单 位提供服务。充分发挥联盟成员单位在各自所在国的资源、区位、基础设施、政府人脉、劳动力、公共关系、社会服务、法律保障方面的优势、充分保障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外国投资者规避和排除在当地投资的政策风险和社会风险,协助国外投资者合法利用当地的土地、水源、电力、道路等基础设施,获得所在国政府给予的税收优惠和其他优待政策。
建立联盟的数据服务平台,及时向各方提供有关信息,介绍合作伙伴和项目,反馈投资者诉求,通报投资环境和风险预警、协助投资方解决在当地发生的有关法律纠纷和社会舆情风险。向所在国政府提出改善投资环境和营商环境的建议。使澜湄国家产业园(特)区跨国协作成为RCEP 区域合作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