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0时5分许,玉溪市华宁县澄华线39公里10米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客车冲出路外坠入公路下方一居民民房背后山沟,悬空于狭隘的山体与民房之间,造成车辆报废。
当日,华宁县青龙镇海迤村委会陈某饮酒后驾驶自家的小型普通客车搭乘同村邓某某由海迤村委会海迤村到青龙镇买东西。当驾车行驶至澄华线39公里10米路段时,因驾驶人陈某饮酒后感觉疲劳,便闭眼打了下瞌睡,所驾车辆失控将路边的安全防护墩撞下山坡后,车辆冲下山崖30米左右,悬空于山崖与青龙社区细土村一民房之间。
接警后,华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青龙中队民警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民警到达现场时,乘车人邓某某已爬到澄华公路上,驾驶人陈某刚从车内爬出站于车身上。据了解,2名驾乘人员都按规定使用了安全带,安全带成了“保护伞”,挽回了2人的生命。
事故处理过程中,民警发现陈某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当日01时16分,民警依法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体内酒精含量检测,陈某呼出的气体中乙醇含量为11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将其带至华宁县青龙镇中心卫生院提取静脉血样送检,后经检验,陈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21.24mg/100mL,已达到醉酒,其行为已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认定,驾驶人陈某实施了醉酒后疲劳驾驶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交通肇事,华宁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决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等待陈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开屏新闻记者 李春丽 通讯员 普德辉 何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