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黄彩英 据云南省财政厅1月11日消息,截至2020年底,全省接收中央、原中央下放及省属企业退休人员436148人,省财政累计安排3220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774万元、省级资金10434万元,为推进全省退休人员社会化工作如期完成并实现常态化移交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按照《云南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在深入企业及街道(社区)开展实地调研的基础上,2020年,省财政厅联合省国资委印发《关于支持地方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省财政统筹中央补助资金按照2020年底前州市接收并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中央及省属企业退休人员数量、260元/人补助标准,对街道(社区)予以补助,并在一定时期内,按照核定金额作为固定基数通过上下级进行结算。
在州市方面,2020年获得年度中央财政固定补助资金7258万元,统筹用于云南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并补拨云南省2020—2021年清算资金10042万元。
针对省属企业退休人员分布广泛、接收情况复杂等问题,省财政厅会同中介机构深入州市开展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移交数量核实,与省国资委建立联合审核工作机制,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财政补助资金核实工作有序进行。近期,结合中央资金补助情况,共计核定州市接收中央及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年度补助资金12475万元,统筹用于本地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补拨2020—2021年清算资金17476万元,推进州市实现中央和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常态化移交及实质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