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杨红琼。赵嘉 摄
云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杨红琼,在1月14日举行的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重大政策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云南省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包括学前、义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的资助项目。
她说,学前教育阶段,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原则,由地方政府对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进行资助;义务教育阶段。通过统一的城乡“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实施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改善补助;普通高中阶段,为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方面,对所有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和提供国家助学金。
杨红琼表示,近年来,云南不断建立健全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功能齐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为补充的“三位一体”资助格局,构建普惠性资助、特困性资助、奖励性、补偿性资助有机结合的“多元混合”资助模式,实现各学段全覆盖、公办与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的“三个全覆盖”,在制度上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做到学有所教提供有力保障。
她说,相关政策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切实解决经济困难家庭就学负担,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问题辍学失学,促进我省各教育阶段入学率和巩固率的提高,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有效促进贫困家庭子女通过接受教育高质量脱贫。(昆明信息港 记者江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