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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昆明市两会|伏盅宝委员:扰民或高危行业应列入负面清单 明确禁止“住改商”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01-28 08:24:22

昆明市政协委员、民革昆明市委会常委伏盅宝27日提出《关于加强监管小区“住改商”的建议》。将餐饮、娱乐、民宿等污染大、产生噪声和废气等扰民或高危行业列入负面清单,明确禁止“住改商”。对“住改商”涉及周边居民的,必须经过业主签名同意才能从事的行业,还应召开业主大会征求业主意见或者在小区显著位置公告,定期内无异议的才能允许“住改商”。

“住改商”影响居住环境还影响房价

“住改商”就是指将住宅用房改为商业用房的现象,即小区住宅“变身”为办公室、美容会所、民宿酒店、商店超市、网络直播、餐饮外卖等场所。

“住改商”虽然降低了创业者租金成本,但同时也引发了居住安全、食品安全、噪音扰民、油烟扰民及房屋结构安全等社会问题。“住改商”增加小区物业管理难度,住宅小区从事经营活动,使更多的外来人口随意进出小区,影响小区安宁和谐;“住改商”引发小区内的被盗,消防通道乱占事件增多,给社会治安、消防管理增加难度;“住改商”的经营活动会造成噪音、视觉、垃圾等环境污染,也会带来火灾等消防隐患;“住改商”违反土地、房屋用途的管理制度(住宅和商业土地出让金有差额),没有付出相应的经济成本;“住改商”既影响小区居住环境和住宅品质,甚至还影响小区居民的房价。

负面清单内项目明确禁止“住改商”

他建议加强立法,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建议通过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物权法》关于“住改商”取得相对关系人同意的规定,对“住改商”可以从事的行业能否以列举的方式作出具体规定,禁止从事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业。例如将餐饮、娱乐、民宿等污染大、产生噪声和废气等扰民或高危行业列入负面清单,明确禁止“住改商”。对“住改商”涉及周边居民的,必须经过业主签名同意才能从事的行业,还应召开业主大会征求业主意见或者在小区显著位置公告,定期内无异议的才能允许“住改商”。

统一规范“住改商”登记文本。建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明确规定“住改商”登记程序,统一申请文书,统一标准,便于基层按照统一标准办理登记。

明确以职能部门为主体责任单位总体协调。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税务、公安、城建、规划、环保、消防、卫生监督等职能部门共同发力,合力监管,按照相关法规,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对“住改商”是否合法经营进行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责令其限期整改。

对涉及已违规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由辖区街道办、社区要求改变用途的业主,广泛征求相邻业主意见,并提供相关业主同意意见,不能提供的,要求限期整改,恢复原状,还小区一个安宁。(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张勇


编辑:上官艳君    责任编辑:孙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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