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昆明市商务局获悉,2月3日中午12时起,第一期“彩云昆明消费券”将发放,投放金额1000万元。
本期消费券分为:住宿餐饮券300万元,加油券400万元,其他通用券300万元。有效期10天,2月3日12时至2月12日24时。
投放范围为昆明市常住人口及在昆工作学习、观光旅游人员,当前地理位置定位为昆明市即可申领(以领券手机号归属地及领券与核销定位信息进行结合认定);使用范围为节假日期间重点保供零售企业及住宿、餐饮等单位,具体名单由市级相关部门核准后公布;投放平台为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云闪付App),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领取,发券期内3个大类的消费券用户各限领一张。
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可到参加活动的商家线下(实体店)消费,消费券领取当日生效,逾期不消费自动失效;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住宿餐饮券、加油券和其他通用券不叠加使用;其他通用券不能用于住宿、餐饮及加油。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
市商务局提醒,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市民及商家可通过12345热线进行投诉,或通过云闪付全国统一客服95516进行投诉、咨询。(昆明日报 记者缪亚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