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实习记者王奕然 2月21日,为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逐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明确,对于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将采取城乡一体化为主、镇村一体化、就地就近处理为辅的处理方式。合理布局城市(县城)终端处置设施,力争做到县域内乡(镇)区、村庄生活垃圾全部实现城乡一体化处理;结合实际需求,推进垃圾中转站建设,配置完善垃圾收集车辆,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降低垃圾转运频次和运输成本,尽量扩大城乡一体化的覆盖范围。
在上述基础上,原则距离城市(县城)终端处置设施50公里以上或生活垃圾运输时间1.5小时以上的,不具备城乡一体化处理方式的乡(镇)区、村庄,可采取镇村一体化方式,在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地区,合理布局乡(镇)区或区域集中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周边乡(镇)区、村庄生活垃圾;对确实难以采取城乡一体化、镇村一体化处理方式的、30户以下且人口居住分散的少数偏远山区村庄,以分类减量为前提,因地制宜就地就近处理。
《指南》强调,要提升公众认识度及参与度,全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充分考虑本地区居民生活方式、消费习惯、农业生产方式、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鼓励采用技术成熟、经济合理、易控易管、节能低碳的处理工艺。
此外,《指南》还在相关术语和定义、处理技术的适用性、热解处理、生物处理、区域性焚烧处理、小型卫生填埋、污染控制、运行维护8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和指导。